2008-02-27

布蘭登 之 被誘拐篇

  在台北連續數天都陰雨綿綿後的某天,太陽公公終於願意露臉讓我們瞧瞧什麼叫做亞熱帶冬陽;因此,看在如此難得的晴天份上,我們一家三口幹起誘拐小孩....不!疼愛小孩的勾檔。要怎樣才能跟小朋友感情好呢?最有用也最快速的一招,「帶他去買東西」,迅速建立起我們無堅不摧的感情。那要去哪裡買呢?當然是小朋友天堂─「玩具反斗城」!


  這被關在家裡數天的小可憐,走進玩具反斗城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數不盡的car,看不完的車車,更有是只會買car給小朋友的叔叔,這是何等的天堂啊?看看,客倌們看看!他看累了還會坐下來休息哩!這布少玩得還真是開心。


  誘拐人犯一號繼第一張照片後再度入鏡,看他的手就知道他是飽經滄桑,在位多年的光復民宿老闆娘─婆婆。沒有這位婆婆,旁邊兩位小羅囉就算跟天借膽,也幹不起這等誘拐的勾檔。只要這小少爺一拉屎或是張嘴討吃的,我們這沒養過也沒帶過僅有被人把屎把尿過的年輕人也只能束手就擒了。


  厚厚!第三張照片,不僅把婆婆給拍出來,就連那位愛買東西給人家的叔叔也入鏡了。想當年我還在滿地爬的時候,第一任愛買東西給人家的就是我家三阿姨;只要是我兩手空空去找她,我一定有禮物帶回家。然後當時才四歲的我就學會了推卸責任,「不是我!這是愛買東西給人家的阿姨硬要給我的!」時光飛逝,世代傳承,如今第二任愛買東西給人家的寶座已交棒給我二哥,在布蘭登一聲聲「叔叔」的輕喚下,我家二哥便把一台接著一台的火柴盒小汽車送到他眼前。

  那第三個誘拐犯勒?就是拍照的在下我。我既沒錢也不會照顧小孩,我只能出出勞力,抱小孩啦、牽小孩啦、拿東西啦,我都還沾得上邊。即使是兩手痠痠,在那「姑姑」的叫喚下,我也是涎著笑臉速速上前服務。所幸,這小子只要有得吃,一定不忘他姑姑,誰都不給可只有姑姑能吃。不由得讓我插著腰大笑三聲,哈!哈!哈!

沒有留言: